省水利厅等17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全民节水行动的通知》
2015年10月30日,省水利厅、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等17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全民节水行动的通知》,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广泛参与,组织开展全民节水行动,全面构建节水型社会框架体系。《通知》明确,要围绕开展全民节水行动,构建全民节水目标体系。到2020年,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6.59亿立方米以内;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.646以上,比现状提高2个百分点,力争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;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0立方米以下,比现状下降10%以上;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用水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;全省设区城市及有条件的县(市)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;初步建立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节水型社会框架体系,全民节水意识显著增强。 《通知》提出,要加快构建全民节水制度体系。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,坚持以水定城、以水定地、以水定人、以水定产,切实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,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,遏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过快发展。严格计划用水管理,加强用水与定额管理,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,超计划(定额)用水的实行累进加价。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,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。强化建设项目节水设施“三同时”制度,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,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规范完善用水定额和水效标识管理制度,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、取水许可审批、用水计划下达、水平衡测试、节水载体考核的重要依据。加快建立水效标识制度,对主要用水产品逐步实行水效标识管理,在产品或包装物上强制加施水效分级标志。 《通知》强调,要构建全民节水技术支撑体系。加大农业节水力度,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,大力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,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,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。强化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管理,加快实施火电、石化、钢铁、纺织、造纸、化工、食品发酵等七大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,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。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,充分发挥国家节水标杆企业和省级节水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。全面推进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节水,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,发展城市公共供水和城镇密集地区的区域供水,推进城市水资源集约利用。全面推广城镇生活节水器具,开展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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